為保證本中心鑒定工作的法律效力、鑒定結果的客觀性、公正性,本司法鑒定機構作如下公正性聲明:
——本機構將嚴格遵循《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檢驗檢測機構通用要求》、《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司法鑒定機構要求》以及司法鑒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。
——本中心堅持獨立性、公正性和誠實性,杜絕一切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事件發生。中心及其人員不得以鑒定活動及出具的數據和結果謀取不當利益;不得參與任何有損于鑒定獨立性和誠信度的活動。
——本中心鑒定工作的獨立性不受任何來自內外部的不正當的行政、商業、財務和其他方面的壓力和影響,防止商業賄賂,獨立開展鑒定工作。
——本中心向委托人承諾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和應履行的法律義務。
——本中心司法鑒定人應當科學、客觀、獨立、公正地從事司法鑒定活動,遵守法律、法規的規定,遵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,遵守司法鑒定管理規范。 ——本中心要求全體員工嚴格遵守與委托人簽訂的一切協議或契約,并強調員工職業道德修養和技術業務素質的不斷提高,鼓勵員工積極進取的工作。
——本中心司法鑒定意見書是否作為定案或者認定事實的依據,取決于辦案機關的審查判斷,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無權干涉。
——本中心使用司法鑒定意見書,應當保持其完整性和嚴肅性。
——本中心鑒定意見屬于鑒定人的專業意見,當事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,應當通過庭審質證或者申請重新鑒定、補充鑒定等方式解決。
——本中心誠懇地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和投訴。
本聲明即日起生效。
江西新余司法鑒定中心
2015年1月25日